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实验室设备处归口管理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财务处《关于开展2026-202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参照2024年修购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现启动2026-2028年修购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实验室设备处归口管理的修购专项资金申报分为两类:基础设施改造类和设备资料购置类:
1、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用于支持对学校实验室的净化、通风、恒温恒湿等实验功能进行修缮改造的工程类项目,实验室修缮项目须出具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期间如涉及拆除腾挪,需提供相应方案)经过可行性论证后方可申报,具体要求请咨询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
2、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分为实验教学条件改善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改善项目,其中:
(1)实验教学条件改善项目面向所有实验教学单位,支持其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重点支持各级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对达到报废年限且因性能下降、部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但对于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的教学仪器设备、家具进行更新;
(2)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改善项目支持校内职能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对服务全校师生的仪器设备、家具进行更新,重点支持达到报废年限且对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具有重要支撑意义的设备家具更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需求、学科发展需要,紧扣项目申报范围,落实项目申报要求,严格按照修购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和学校预算管理相关办法积极组织本单位2026-2028年修购专项申报工作,其中: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2026年实验教学条件改善项目;校内职能部门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2026年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改善项目;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可据实填报。项目执行时间须在项目名称中体现,如“2026年XX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购置类项目”。
2、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压减一切非必要的项目支出。做好项目中仪器设备、家具、软件(虚仿项目)等内容的询价摸底工作和修缮工程项目的量单及预算测算工作,做实各项目申报额度、做好项目内容优先级排序。教育部专家评审前,各单位须提供项目的三家询价单,以及本单位仪器设备台账,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2026年专项经费的项目须填写附件2-附件4的相关材料,申报2027年、2028年的项目只填写附件4的相关材料。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修购专项的填报工作并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4)电子版通过学校OA管理系统“外部协同”提交实验室设备处,未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的项目将不列入2026年修购专项预算。申报材料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材料、评审答辩、项目执行、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需保证每个一级绩效指标至少对应一个三级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的设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设置,也可参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设置。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指标。
5、实验室设备处将采用资料审查、实地查看、评审答辩的方式对各单位申报的2026-2028年修购专项预算进行评审,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的学校评审和教育部评审,教育部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2026-2028年修购专项项目库,入库项目的经费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经费下拨情况原则上于2026年4月份拨付。
三、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科学论证,保证修购专项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问题,请与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联系。
电话:23508009、23508227
邮箱:sysk@nankai.edu.cn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3: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4:2026-2028年修购专项项目申报计划表
实验室设备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