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实验室设备处归口管理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参照2022年修购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2025年修购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内容
实验室设备处归口管理的修购专项资金申报分为两类:基础设施改造类和设备资料购置类:
1、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用于支持对学校实验室的净化、通风、恒温恒湿等实验功能进行修缮改造的工程类项目,实验室修缮项目须出具项目设计方案,并经过可行性论证后方可申报,具体要求请咨询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
2、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分为实验教学条件改善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改善项目,其中:
(1)实验教学条件改善项目面向所有实验教学单位,支持其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重点支持各级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对达到报废年限且因性能下降、部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但对于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的教学仪器设备、家具进行更新;
(2)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改善项目支持校内职能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对服务全校师生的仪器设备、家具进行更新,重点支持达到报废年限且对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具有重要支撑意义的设备家具更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需求、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紧扣项目申报原则,落实项目申报要求,严格按照修购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和学校预算管理相关办法积极组织本单位2023-2025年修购专项申报工作,其中: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实验教学条件改善项目;校内职能部门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改善项目;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可据实填报。
2、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压减一切非必要的项目支出。做好项目中仪器设备、家具、软件(虚仿项目)等内容的询价摸底工作和修缮工程项目的量单及预算测算工作,做实各项目申报额度、做好项目内容优先级排序。
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内控建设相关要求,为做好修购专项资金在申报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和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提高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2023-2025年修购专项将采用网上申报、审批的方式,各申报单位可按照实验室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篇(附件2)的操作流程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申报。
4、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前安排专人在“实验室管理系统”完成2023-2025年修购专项的网上填报和单位领导审批工作,未按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的项目将不列入2023年修购专项预算。系统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评审答辩、项目执行、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
5、各单位在“实验室系统”中填报时,项目内容中设备、家具等明细的技术参数请在每条明细的“备注”中注明;项目的绩效目标需在“预期经济社会效益”中注明,绩效目标模板见附件3。
6、实验室设备处将采用资料审查、实地查看、评审答辩的方式对各单位申报的2023-2025年修购专项预算进行评审,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的学校评审和教育部评审,教育部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2023-2025年修购专项项目库,入库项目的经费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经费下拨情况原则上于2023年4月份拨付。
三、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科学论证,保证修购专项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问题,请与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联系。
电话:23508009、23508227
邮箱:sysk@nankai.edu.cn
实验室设备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