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 〔2023〕 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的通知》(教发厅函 〔2023〕 12号),“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将积极推进桶装试剂规范管理工作。
石油醚、乙酸乙酯、无水乙醇、二氯甲烷等危险化学品是化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的常用试剂,多以10L、20L或更大包装的塑料桶盛装,存在用量大、存储多、使用或储存不规范等问题,安全隐患突出,亟待加强规范管理。
一、桶装试剂采购、使用、储存存在的问题:
1.桶装试剂安全风险,因为常见所以忽视
石油醚、乙酸乙酯、无水乙醇、二氯甲烷等大包装试剂(以下简称桶装试剂),具有闪点低、易燃烧、易爆炸等危险特性。很多师生因经常使用,习以为常,对其危险性关注度降低,容易忽视桶装试剂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
2.超量存储问题
涉及有机合成的实验室,桶装试剂用量大;有的实验室人员多,实验试剂需求量大;缺少专人管理,试剂重复订购。以上原因,导致实验室试剂存量大,储存安全风险成倍增加。
3.试剂包装问题
石油醚、乙酸乙酯因自身特性原因,使用塑料桶包装,在运输、分装等过程中易摩擦产生静电,易引燃、引爆试剂,包装本身存在缺陷。
4.使用习惯问题
有的实验室试剂采购缺少统一管理,随意订购、重复订购,导致实验室存量超标,安全风险成倍增加;有的同学为了使用方便,经常把使用后的桶装试剂,随手放置在脚边的实验台下或通风橱下。这种使用习惯非常危险,一旦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火情,很可能会引发下方桶装试剂的燃烧、爆炸;塑料桶被烧化后,很容易形成流淌火或产生燃爆。出现事故,难以扑救、控制,对师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5.随意存放问题
桶装试剂用量大、周转快,很多实验室受到空间条件影响,加之部分实验室缺少空间规划管理,这些桶装试剂经常被摆放在实验室角落、实验台下、通风橱下等位置,缺少规范存储区域,缺少通风、防渗漏等没有最基本的安全防护条件。有的甚至摆放在电箱下、门口、逃生通道等位置,如果发生事故,严重影响正常逃生。这些桶装试剂聚集摆放,安全风险成倍增加。
二、桶装试剂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为降低桶装试剂使用、储存中的安全风险,学校制定了“强意识、降存量、换包装、改习惯、进柜子”的桶装试剂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希望通过此次桶装试剂规范管理的专项行动,大幅提升桶装试剂使用、储存安全水平。
1. 强意识
师生要充分认识、切实关注桶装试剂安全风险。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辨识桶装试剂安全风险,制定安全防控措施,规范桶装试剂采购、使用、储存管理。
2. 降存量
解决桶装试剂安全的关键在降低存量,存量降低一倍,风险降低数倍。
(1)学校层面:加强试剂供应商管理,增加送货频率,确保每天、及时送货(周末、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在满足师生需求条件下,减少实验室储存。
(2)学院方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严查实验室超量存储,发现问题,立即监督整改。
(3)实验室层面:试剂专人管理,统筹订购,避免重复采购、超量储存现象发生。
3.换包装
为降低石油醚、乙酸乙酯使用塑料桶产生静电的问题,石油醚、乙酸乙酯鼓励使用500ml瓶装,4L玻璃瓶装,5L铁桶包装试剂;二氯甲烷等使用塑料桶,易溶解产生杂质,影响实验结果,二氯甲烷鼓励使用玻璃瓶装或铁桶包装;无水乙醇不易产生静电,仍可使用塑料桶,包装严禁超过10L。
(1)学校层面:实验试剂采购平台严格限定试剂包装规格,溶剂包装严禁超过10L或10Kg。
(2)学院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实验室改变采购、使用习惯。
(3)实验室层面:加强管理,逐步规范试剂包装。
4.改习惯
实验室逐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试剂订购专人管理,避免重复订购的情况发生;试剂使用养成良好习惯,大包装试剂使用后及时放回储存柜,严禁为方便取用,随手放在实验台或通风橱边上的情况;试剂储存规范分类,桶装试剂规范存储,避免与氧化剂、强酸等试剂混存混放。学院、学校加强检查、监督、指导。
桶装试剂使用后的空桶,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可装废液)。严禁按照生活垃圾随意处置或交其它供应商周转。目前环保局正在严查此问题。
5.进柜子
鼓励学院建设实验试剂或废液暂存间,或采购集装箱式暂存库,用于桶装试剂或实验废液的周转、暂存。
使用桶装试剂实验室的负责人应对实验空间进行规划、整理,尽量腾出空间配备危险化学品存储柜(可以选择合适的规格,重要是有通风和防火功能)。对于推进落实阶段积极配合配柜子的实验室,学校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桶装试剂一律严禁裸放(无任何通风、防护、安全措施的存储)。
实验室应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告知学生桶装试剂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措施,配比充足的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1日—9月30日 调研协调阶段。国内同体量高校管理情况调研,试剂供应商更换铁桶包装上架,试剂铁桶回收处置渠道(化学学院协助完成沟通)已完成。 2.2022年10月1日—2023年6月30日 试用试行阶段。各单位宣传、推广,在遵从师生意愿基础上,石油醚、乙酸乙酯等易产生静电的试剂尽量更换铁桶包装;试剂存储逐渐规范,采购危险化学品存储柜;严禁随意摆放在实验台旁、通风橱边,下发整改通知立行立改,超量存储且隐患较大的暂停使用、封停整改。 3.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推进落实阶段。基本实现桶装试剂单个包装降至10L以下,实验室桶装试剂存量达到教育部要求,学生使用习惯逐渐规范,桶装试剂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柜存储。推进落实期间,实验室应加强桶装试剂安全管理,确保试剂使用、存储安全。
4.2023年10月1日起,全校全面实行阶段。桶装试剂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对于存在超量存储、桶装试剂单个包装超标、桶装试剂无序裸放问题的实验室,将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或隐患事故严肃处理。
实验室设备处
2023年6月10日
附: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对试剂存量的管理依据(2023年) 按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公升或100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按5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量)。
(127)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免阳光直射。
(128)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存放设备与地点应保证充足的通风。
(130)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
(131)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